榕司行委〔2020〕11号
市律师行业党委及其所属党组织、各司法鉴定机构党支部、闽江公证处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展示近年来法律服务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广大党员和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尊崇党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加快建设有福之州、打造幸福之城创造更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秀的服务环境。根据年度党建工作部署,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抗击疫情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正式党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在各自岗位上能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出色完成党组织部署的学习教育、文明志愿服务和其他工作任务。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模范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的专职或者兼职党务工作者。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各自岗位上认真负责、按党组织要求完成各项党建工作任务。优秀党务工作者一般应从事党务工作满两年以上。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在促进党建和法律服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抗击疫情、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党组织。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团结协作、作风优良、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在党员教育管理、“精准扶贫”、复产复工和落实各项党建工作任务中走在前列。
二、推荐名额
为保证优秀典型的先进性,本着严格按基本条件从优推荐的原则,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17名(其中律师行业1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拟表彰6名(其中律师行业5名),先进党支部拟表彰6个(其中律师5个)。表彰对象从推荐对象中择优产生。
三、推荐步骤
(一)组织推荐。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推荐条件,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根据大多数党员的意见,研究提出推荐名单。
(二)严格把关。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要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看法,名单上报前要征求相关行业协会和有关部门意见。
(三)材料报送。各推荐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情况请示;推荐对象有关审批表;推荐对象个人电子照片(直接打印在相关表格上)。报送材料一式2份(附电子文档)。推荐表彰材料于6月21日前报送市司法局法律服务行业社会组织党委,电子文档发送fzsfjjgdw@163.com。
附件:1.市司法局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2.市司法局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3.市司法局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中共福州市司法局法律服务行业社会组织委员会
2020年6月12日